一、项目名称:山西省洪洞县城市气源替代工程
二、项目单位:山西省洪洞县同盛焦化有限公司
三、申报单位简况:洪洞县同盛焦化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经济委员会2001年批复建设的省级重点焦化调产项目单位,同时又是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3年批复承担洪洞县城市煤气供应的气源厂,是集生产冶金焦、化工产品、煤气供应和铁路发运为一体的综合民营企业。公司拥有山西省政府颁发的《焦炭经营许可证》,并已列入太原铁路局“山西省铁路运输优先保证重点焦化企业”。公司注册资金1.2亿元,总资产1.5亿元,员工500人。现已形成年产冶金焦25万吨、煤焦油1万吨、苯0.3万吨、日供城市煤气10万m3的生产能力。
四、项目概况
1.项目内容:按照国家现行焦化产业政策和山西省焦化产业规划,将公司既有的炭化室高度3.2米捣固型焦炉淘汰拆除,技改建设具有国内先进水平、炭化室高度4.3米的新型大容积机械化捣固型焦炉。焦炉所产煤气除供应城市煤气外,所剩煤气联产甲醇。
2.建设规模:据化二院设计改造建设2×50孔TJL—4350D型焦炉联产10万吨/a甲醇装置,可年产冶金焦65万吨;年产煤焦油3.5万吨;年产粗苯1万吨;年产硫铵0.7万吨;年产甲醇6.5万吨;日供城市煤气10万m3。
3.投资估算:项目总投资为7亿元。其中:焦化工程部分3.5亿元、甲醇工程部分2.5亿元、其它工程1亿元。
4.经济效益:年销售收入8亿元,年利润1亿元,年税金1亿元,建设期2年,5年即可收回全部投资。
5.配套新建南同蒲洪洞站同盛铁路专用线,每年发运量150万吨,不仅可发运本产业产品,还可发运本县其它企业及尧都区、蒲县、古县等周边县市的原煤和焦炭,预计投资12000万元。
五、项目进展情况: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省行业规划,属鼓励类项目。经洪洞县政府和临汾市政府请示山西省政府,省经委、省发改委、省环保局、省建设厅、省国土资源厅、省水资委等六大部门均已审查同意该项目立项建设。项目可研报告已评审,环评报告、水资源论证、土地征用等有关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中,基本具备开工条件。
六、联系方式
地 址:山西省洪洞县北环街25号
项目负责人:冯东祥